| 窗口 |
电话 |
| 市民课 | 076-443-2048 |
| 大泽野综合行政中心市民生活课 | 076-467-5810 |
| 大山综合行政中心市民生活课 | 076-483-1212 |
| 八尾综合行政中心市民生活课 | 076-454-3114 |
| 妇中综合行政中心市民生活课 | 076-465-2115 |
| 山田综合行政中心市民福祉课 | 076-457-2113 |
| 细入综合行政中心市民福祉课 | 076-485-9001 |
(1)初次登记
1)入境时
申请者:本人(未满16周岁者同居家属)
申请期间:从入境起90天起以内。但在此期间出境者不必申请。
所需材料:
①护照
②照片两张(未满16周岁者不要)
・必须是6个月以内照的相片
・尺寸为长4.5cm・宽3.5cm
・正面免冠
2)婴儿出生时
申请者:同居的亲属
申请期间:出生后的60天以内。
所需材料:出生证书
*须在出生后的14天以内去市政府提出出生登记申请。如果父母均属外国人还有必要向本国驻日大使馆或领事馆提出申报。
(2)确认(改换)申请
1)16周岁以上者
申请者:本人
申请期间:原则上为接受登记或确认,变更之日起第五个生日(永住者、特别永住者第七个生日)后30天以内有必要确认登录证上所记载的内容。
登录证上注有接受确认的日期。
所需材料:
①护照
②照片两张(尺寸长4.5cm・宽3.5cm)
③外国人登录证书
2)满16岁者
申请者:本人
申请期间:自满16岁后的30天以内
所需材料:同上
3)在留期间未满1年入境者
申请者:本人
申请期间:办理了申请外国人登录证后的第二年的次日起30天以内。
所需材料:同上
(3)补办登录证的申请
当外国人登录证遗失・被盗后,必须办理补发申请手续。
申请者:本人(未满16周岁者同居家属)
申请期间:知道遗失之日起的14天以内
所需材料:同上(未满16周岁者不需照片)
(4)更换交付申请
外国人登录证有严重破损・污损时,要提出更换交付申请。
申请者:本人(未满16周岁者同居家属)
所需材料:同上(未满16岁者不需照片)
(5)住址地变更
申请者:以下1)、2)、3)均可由本人或同居的亲属
1)迁入(变更登录申请)
从其它市町村迁入时,必须提出变更申请
申请期间:决定了新住址后14天以内。
所需材料:外国人登录证明书
2)迁居(变更登录申请)
在市内范围迁移时,要提出变更申请。
申请期间:改变住址后的14天以内。
所需材料:外国人登录证
3)迁出
迁出富山市时,要去将迁入的市・区・町・村政府外国人登录窗口办理迁入申请的手续。
申请期间:迁移后的14天以内。
所需材料:外国人登录证
(6)登录变更申请
居住地以外的记载事项有变更时,应该先去本国大使馆和名古屋入国管理局富山办事处办理所需的手续,然后再去市政府或各综合行政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申请者:本人(变更在留资格.更新在留期间也可由同居的亲属代办)
申请期间:当姓名・国籍・职业・在留资格・在留期间・工作单位等发生变更时,请在14天以内办理(永住者・特别永住者,不用申报职业・工作单位的变更)其它记载的事项可在办理有关申请时同时提出申请。
所需材料:
①外国人登录证
②证明变更有效的材料
(7)登录原件记载事项证明的取得申请
需要确认登录事项・有关登录者的身分・有关居住者事项时,市町村长给予证明。
1)申请人:本人和本人同居的亲属或持有本人委托书的代理人。
2)手续费:1份300日元
(8)登录证的退还
属下列情况的外国人必须退还登录证。
1)出境时:必须将外国人登录证退还给机场或港口的检查人员。
2)死亡时:由同居家属在14天以内去市政府或各综合行政中心的外国人登录窗口办理退还手续。
3)取得日本国籍时:在14天以内,由本人携带着取得日本国籍的证明书或本人的身份证明书,把登录证退还到市政府外国人登录窗口处。